國家稅務局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發(fā)布重慶市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代理機構名單的通告
國家稅務局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通告2025年第1號 2025-06-13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1號)相關規(guī)定,經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會同重慶市財政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海關等部門,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聯(lián)合評定,現(xiàn)確定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為重慶市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代理機構。代理機構服務期限為兩年,自2025年6月3日起至2027年6月2日止。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局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