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jù)《A2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填報說明:第四條預繳稅款計算,第9點,第9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納稅人截至本稅款所屬期末,按照稅收規(guī)定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虧損的本年累計金額。當本表第3+4-5-6-7-8 行≤0 時,本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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