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事項的通告
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將我市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郵寄申報的適用范圍
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在大連市范圍內,且根據(jù)《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不方便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的方式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
二、郵寄申報的接收稅務機關
郵寄申報采用定點集中受理方式。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指定西崗區(qū)稅務局為郵寄申報定點接收單位,負責集中受理全市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郵寄申報業(yè)務。
受理郵寄申報的地址:大連市西崗區(qū)唐山街18號611室。
收件人:大連市西崗區(qū)稅務局第一稅務所
郵政編碼:116000,聯(lián)系電話:0411-39612366。
三、郵寄申報的報送資料
(一)報送資料
納稅人選擇辦理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的,應報送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一式兩份):
1.納稅人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的,應根據(jù)規(guī)定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簡易版)》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問答版)》。
納稅人取得境外綜合所得的,應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及《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2.納稅人選擇在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3.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商業(yè)健康保險的,需附報《商業(yè)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4.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的,需附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5.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yè)的捐贈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扣除明細表》。
6.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填報減免稅額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7.納稅人重要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需要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二)表單領取途徑
納稅人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相關辦稅指南和申報表單:
1.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官網(wǎng)(網(wǎng)址:http://dalian.chinatax.gov.cn)“辦稅指南-申報納稅指南-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欄目下載相關申報表單。
2.至就近辦稅服務廳領取相關申報表單。
四、申報時間
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23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納稅人,請在2024年6月30日前將申報資料郵寄給指定的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郵寄申報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郵戳日期為準。
五、注意事項
(一)為高效、便捷辦理年度匯算業(yè)務,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辦理年度匯算,暢享簡便快捷的申報表預填服務。
(二)填報信息時,納稅人需認真閱讀填表說明,仔細填寫及核對,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申報表資料不全,申報表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邏輯錯誤的,稅務機關將不予受理并通知納稅人。
(三)納稅人需在申報表上準確填寫中國境內有效聯(lián)系手機號碼、能夠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訊地址等關鍵信息,以便稅務機關能夠準確寄送申報受理回執(zhí),溝通納稅申報事宜。
(四)納稅人如有疑問,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官網(wǎng)個人所得稅欄目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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