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2024年隨機抽查事項公示
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2024年稅務稽查隨機抽查方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發(fā)〔2015〕104號)要求,制定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2024年稅務稽查隨機抽查方案如下: 一、隨機抽查項目 稅務稽查隨機抽查。 二、隨機抽查對象來源 稽查對象名錄庫。 三、隨機抽查工作相關事項 (一)隨機抽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實施細則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稅務部門規(guī)章相關規(guī)定。 (二)抽查主體 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 (三)隨機抽查方式 定向、不定向相結合隨機抽查。由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隨機抽取并組織實施檢查。 (四)稽查待查對象抽取工作及計劃 由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稽查工作安排,通過“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tǒng)中的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完成對稽查待查對象的抽取。 (五)執(zhí)法檢查人員選派 隨機抽查的執(zhí)法檢查人員,由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分類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或者采取競標等方式選派產生。 (六)檢查方式 對隨機抽查對象,稅務稽查部門可以直接檢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實施重點檢查,或自查與重點檢查同時進行。 (七)檢查的主要涉稅事項或內容 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情況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八)檢查所屬期 2021年至2023年三個年度。發(fā)現重大稅收違法線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檢查。 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稽查局 2024年1月3日 國家稅務總局柳州市稅務局2024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