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現就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復查
2024年度初級資格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ov.cn,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復查科目及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成績復查申請。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規(guī)定通過信息平臺,向考生提供申請復查科目的明細分值。
二、考后資格復核
(一)2024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全科成績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全科合格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第一點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其中,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其他學歷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上述學歷應于2024年度初級資格報名前(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三)2024年度全科合格考生應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7日17:30登錄信息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模塊進行資格復核申請,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規(guī)定通過信息平臺,對考生提交的復核申請進行審核。
(四)2024年度全科合格考生進行線上復核申請時,應在“考后資格復核”模塊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信息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報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3.學歷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4.考生承諾書(模板見附件)。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將本地區(qū)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規(guī)定做好解釋說明和輿情監(jiān)測等工作。
(二)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24年7月19日前完成本地區(qū)初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審核工作報告及全科合格考生勘正信息。
附件:考生承諾書
廣東省財政廳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