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考辦〔2023〕7號),現就廈門考區(qū)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考后資格審核日程安排
。ㄒ唬⿲徍藭r間:2023年11月16日、17日、19日(8: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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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廈門考區(qū)2023 年度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且2022、2023兩個年度內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三個科目成績均達到60 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特別提醒:非本公告所述的審核對象,遞交材料無效)
(三)審核方式:現場審核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根據《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所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C座三樓)辦理考后資格審核:
1. 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 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①港澳臺及國外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②根據廈委辦發(fā)〔2002〕45號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軍隊院校學歷、學位的須提供入伍或退伍證明原件;以及教育部和解放軍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行文批準該部隊院校當期可招收地方學員,并加蓋學校公章的批文復印件。)
3. 符合報考條件“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的,需攜帶相應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其他事項
。ㄒ唬┵Y格審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辦理。若考生確因個人原因需委托他人辦理的,請被委托人攜帶審核所需相關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參加現場審核,因代辦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委托書的格式(委托書上必須有本人親筆簽名):
委托書
茲因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無法到現場參加2023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后資格審核,特委托***(身份證號:***)代為提交材料參與審核。
特此委托。
委托人:***
2023年 月 日
。ǘ┛忌鷳䦶默F場工作人員管理,按現場指引文明有序排隊辦理,避免大聲喧嘩。
(三)考生應事先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網站上查詢成績,確保本人2022、2023兩個年度內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三個科目成績均達到60 分以上(含60 分)且2023年度在廈門參加考試的考生,否則現場遞交材料后資格審核結果無效。
。ㄋ模└鶕度肆Y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ㄎ澹┙涃Y格審核,若考生不符合(會考〔2022〕3號)所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忌谝(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通過考后資格審核,可領取中級資格證書。
。ㄆ撸┵Y格證書領。鹤C書由國家統(tǒng)一制作下發(fā)至各考辦發(fā)放,具體將在市財政局會計之窗網站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
廈門市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31日